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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了,就真的自由快樂嗎?(本文選自小水滴匯集處)
所謂的自由,所謂的聰明,所謂的婚姻恐懼都只是相對的,世界萬物所有運動都是相對靜止而言的,情感與婚姻的自由和快樂也不例外。兩次婚姻不能把握,追求絕對的現實自由是你心靈唯美的缺憾。婚姻是墳墓,如果我們不做掘墓人,不能在婚姻的挖掘過程中成正比地看待同行人的付出,不能用一種感動感恩的心態去交流,理解和包容,婚姻就真的會被葬送。
自由其實也只是內心的感覺。尤如我們常說的快樂不快樂。如果你的內心夠強大與寬廣,自由會在你心靈的任何一個角落閃光。她們不是不像婚前一樣愛你,只是改變了愛的方式,轉變了角色,將愛往自私的方面深入了一點。
如果她們有錯,也只錯在過於重視你了,害怕你在這個花花世界裏散漫得找不到歸家的路,或者說她們沒有真正了解,讓男人花心的並不是花花世界本身,而是這個男人的內心,因各種各樣的原由偏離了愛的軌跡。
沒有誰不適合婚姻,就像沒有人不懂得戀愛一樣。重要的是兩個人在將婚姻當做愛情的歸宿後如何能持續相愛的心。這需要堅持,勇氣,還有抵抗外界誘惑的定力,及可以一直相攜相依愛的最低音或最高音。
如果你還會愛,還可以有個人是你愛也愛你的,請你記得在有限的生命中,當玫瑰和諾言都將枯萎,你曾有過一次那麼幸福的機會,可以和相愛的人一起飛。這才是愛的自由與快樂的完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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